讲解员摇头:“仲珩未解,执如未解,裴砚未解。
只留一刀法——肯受雕琢劳,方见本自具足;不定方圆死样,他不催自成。”
客笑玄。
讲解员低首,指敲檀木。
匣内玉鹤眼转,映窗外雪。
雪里少年负囊过,钝凿别腰,囊中朽木轻响。
——未远行。
只删了“远行”那笔。
##五、郗氏焚稿前一夕(补亡)
郗仲珩焚稿时,火盆三只。
弟子散尽,独女郗昙留,跪捧未焚之十四字,问:“父以此收刀,儿以何执刀?”
仲珩取火箸,于灰上画一圆,不封口。
“汝看此圆。”
“缺一处。”
“不缺。
是留一处给玉自己走。
吾琢玉四十年,最后三年,只做一事:把前三七载添错之刀,删回来。”
“删回何境?”
“删回它未遇我之样。”仲珩笑,玉匠笑如玉磬缺角,“未遇我时,玉在崖中,不叫玉,叫石魂。
不方不圆,不五岳不云气,只是‘能成’。
吾一琢,便替它定了名字。
名字一定,它便死了一半。”
“那《九霄环佩璧》——”
“山欲行,非吾琢出,是吾删出。
原璞里本有山影将走,被前匠琢‘镇山玺’时压住。
吾购回,删镇痕,山便活。
霍琅不懂,以为讽。
他怕的不是山走,是玉自己会走。”
昙默。
仲珩吞玉屑半合前,握女手,按胸:“此处温,非活,是玉舍不得。
玉舍不得,我便代它留句话:后若有肯删雷痕之人,碎玉堆底,吾不拒。”
昙泪落火盆,嗤。
仲珩死。
霍琅刺心,血青三滴。
——此节裴砚得自郗昙孙女,景和十年病榻口述,记于司刑闲档,不载官史。
##六、裴砚之尺(再补)
裴砚解职后,居邺都西郊茅亭,悬执如所还直铁尺于门,弯铁尺挂帘。
他晚年写《删录》一卷,开篇:
“吾执刑尺七年,量人方圆,罪者笞,匠者囚。
遇温执如,尺重如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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