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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孔然短故事小说集 > 《拙工引》

《拙工引》(2/4)

虫蛀是木之记忆,不留。

匠未生是木之将来,不夺。”

仲珩伸掌。

执如纳钝凿。

老者握凿,腕抖如秋苇,忽向空劈——

劈空,而碎玉中浮半透璞魂,五岳影内转,云气欲走,即环佩璧之魂。

仲珩凿尖点魂,念:“宁因雕琢之劳,见无不为——”顿,顾执如。

执如接:“岂定方圆之体,不速而成?”

仲珩颔,凿锋一转,璞魂裂。

半化灰堕地,半飞入执如囊。

朽木壳蜕,露玉胎,胎上鹤眼开,瞳与仲珩玉籽同色。

裴砚急前:“铭文真解!”

仲珩不答裴砚,只谓执如:“解者,解也,非谜底。

吾未解,汝莫解。

汝但删。”

“删何?”

“删‘解’字。”仲珩身起,渐淡,“宁,宁可之宁。

宁可受雕琢之劳,方见本具足、不假为、故无不为。

岂定方圆之体——方圆岂规矩所能钉?

不速,不成;不催,自圆。

霍琅催玉,玉死;催法,法枯;催国,国敝。”

淡至雾,雾回玉。

碎玉塌平,隙灭。

裴砚立怔。

执如已起,囊中玉鹤温光一跳。

“仲珩魂灭?”裴砚喉动。

“未灭。

回玉矣。

玉在人在,玉尽人尽。

玉总归尽。”

“铭文……”

“刀谱。

非谶。

霍琅畏谶,故囚玉;仲珩持刀谱,故囚身。

吾持删法,故——”执如推门,雪光扑面,“故不负。”

##二、删法行市

执如不去邺都,仍鼓楼残阶设案。

不改禁雕令,不避司刑,日“删”过路之物。

酒翁掷破瓮,删为砚,发墨胜端石;

乞儿遗断骨,删为簪,绾发三日不坠;

裴砚掷铁尺,删为二:一直还之,一弯悬案角,风过鸣,如仲珩凿背刮玉。

奇在删物不失用,且“用”生诡俏:瓦砚遇劣墨亦润,骨簪遇油垢亦洁,弯铁尺挂酒帘,帘遇狂风只舒不卷,似有手扶。

邺人初避,既而聚。

十日十人,百日百人,一稔千人。

霍琅耳目逮执如三次:

一逮,裴砚亲解缚,曰“律无‘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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