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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孔然短故事小说集 > 《拙工引》

《拙工引》(3/4)

再逮,狱吏验囊,玉鹤瞳转,映霍琅内库所锁仲珩十四字真迹,吏股栗,案自销;

三逮,夜,死士匕及喉三寸,刃凝薄玉,玉里仲珩空瞳睨死士,死士断指遁。

是后,邺都夜有玉鸣,细若婴鼾。

执如不改色,删物如常。

删至景和十年仲春,忽删己。

非尸解,非坐化,是“删”:玉鹤置案心,执如对鹤盘坐,钝凿虚划周身。

一圈,雪落肩不积;二圈,息减半;三圈,身渐淡,淡如仲珩别窖时。

裴砚驰至,攥其袖角。

角化玉,玉镌细字:

“吾见无不为,故删己还之。

删非减,是归位。

位者,木归木,玉归玉,人归人,规矩归规矩,不速者归不速。”

裴砚握玉袖,立鼓楼,天明。

##三、霍琅之败

景和十一年,霍琅倾。

非兵变,非弑逆,因邺都玉鸣彻夜,童谣起:“宁可雕劳见无为,岂定方圆周自随。”禁雕令成笑资。

新帝弛玉禁,复天工监,求隐匠。

裴砚上玉袖、仲珩空瞳始末、执如删物百一十件,帝异之,敕藏博物院第三十七号檀匣,偕仲珩真迹同贮。

匣成日,裴砚解冠归田,于东市死巷口设茶摊,碗粗,茶劣,惟案角悬一弯铁尺,风过鸣。

有客问:“温执如何人?”

裴砚斟茶:“非人。

是删。”

“仲珩何人?”

“是留。”

“汝何人?”

裴砚指弯尺:“直者还人,弯者挂帘。

尺而已。”

客笑玄。

裴砚不辩,只以指节叩尺,叮一声,尺鸣半息,如执如当年。

##四、七百年后

邺都博物院,第三十七号檀匣。

解说员立匣前,后聚学子十数。

“世解‘宁因雕琢之劳’为劝勉:宁肯吃苦雕琢,方能无所不能。

非也。

‘见无不为’之‘无不为’,非‘什么都干’,是‘本具足,不假外求,故无可不为’。

宁受雕琢这份劳,是门票,不是因果。

下句‘岂定方圆之体,不速而成’——方圆岂是模板钉死?

你不催它,它自己成。

催者死,不速者生。”

学子问:“温执如结局?”

“删己还之。

玉袖在匣,玉鹤在匣,弯尺在茶摊。

他未走,删了‘走’那一道。”

“可证?”

解说员启匣。

匣内玉鹤瞳转,映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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