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到第三周,剧组遇到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莫秀云太不像一个主角了。
她记不住走位,不知道什么叫“关系镜头”,也不明白为什么同一场戏要拍两个机位。
场记给她画过一张站位图,她看了半天,问,我为什么要站在这条线上。
场记说,因为光在这里。
她说,那我平时是站在柜台后面的。
后来这条线就撤了。
乐言让灯光去就她,不让她来就灯光。
灯光师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问,那要多少时间。
乐言说,一天。
灯光师说,一天够吗。
乐言说,不够就两天。
更大的问题是宣传。
开拍十天,有人把剧组在县图书馆拍戏的视频发到网上。
视频里没有明星、没有场面,只有一排书架和柜台后面一个不认识的老年妇女。
评论分成两拨。
一拨说这是纪录片吧。
一拨问,主演是谁啊,怎么找了个老太太,是不是没钱了。
宣发组把这些截图整理出来,拿给乐言看,问要不要回应。
乐言说,不回应。
她说,我们回答“主演是谁”,就等于承认这事需要解释。
宣发组又问,那万一有人写“新人导演找了个素人省钱”,怎么办。
乐言说,那就是事实的一半。
另一半是我们找了三十七个人。
她没有回应,但让制片做了一件事:把选角过程的记录整理成一份材料,存在工作室,谁问给谁看。
材料里不放任何人的照片,只有那张表——单位、岗位、年限,三十七行。
那份材料后来被一个记者要了去。
他没写成“导演用素人省钱”,写的是“三十七个人里,为什么是一个六十四岁的”。
乐言看完稿子,只回了一句:名字不要写。
记者把莫秀云的名字换成了“一位退休返聘的图书馆管理员”。
那段时间,莫秀云自己也在看网上的东西。
她不会用短视频,是邻居告诉她的。
邻居把手机递给她,说,你看,这是你们那部片子。
莫秀云看了一遍,问,这算不算出名。
乐言说,不算。
莫秀云说,那就好。
有一次她在馆里上班,有个年轻人认出她了,来问能不能合影。
莫秀云说,我在上班,等我下班行不行。
那个人等了两个小时,最后没等,走了。
第二天又来了一个人,是拍短视频的。
他不问合影,直接把手机架在借阅台对面,说要拍一段“素人主演上班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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