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还摊在桌上,第三十八页,但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了,全是他和那个女人在加油站对视的画面——她敲车窗时的笑容是假的;她打电话时的疲惫是真的;她被捕时脸上的青紫是真的;她看到他的那一刻愣住也是真的。
她认出他了。
他也认出她了。
两个人都在不该出现的地方,以不该出现的方式再次相遇。
方敏从门口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看到他的脸色,眉头皱了一下。
“怎么了?
脸这么白?”
“没事。”曹剑平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苦得他皱眉。
“刚才押过去的那个女人,犯了什么事?”
方敏在他对面坐下,翻开文件夹。
方敏的眉头皱了一下。
“卖淫。
前天下午在省城郊区的一个加油站附近,被巡逻民警抓了现行。
当时她正在敲一辆车的车窗,向司机招嫖。”方敏看了看笔录上的记录,“被敲窗的司机已经离开了现场,找不到人。
但现场有两名民警目击,证据确凿。
她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曹剑平握着茶杯的手指收紧了,手背上青筋暴起。
那个女人敲的车窗是他的,那个“已经离开了现场、找不到人”的司机就是他。
如果当时他没有走,如果当时他配合警方调查,现在他也会在笔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曹剑平,桃花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省公安厅刑侦顾问。”这个头衔出现在一份卖淫案的笔录上,会是什么效果?
他不敢想。
“小曹?”方敏叫他。
“嗯?”
“你认识那个女人?”
曹剑平沉默了片刻。
“不认识。
只是觉得面熟,可能在哪里见过。”把茶杯放下,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她叫什么名字?”
“赵红梅。
三十二岁,省城人。
离异,有一个儿子,八岁,跟着前夫。”方敏合上文件夹站起来,“你先看档案,我去处理一下新犯人的入监手续。”她转身走了。
曹剑平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阳光照在操场上,几个女犯人在跑步。
“小友,你刚才应该告诉方敏。”簪仙的声音响起来。
曹剑平没有回答。
“你认识她,她就是前天在加油站敲你车窗的女人。
你应该告诉方敏。”
“告诉她有什么用?
让她来问我,那天在加油站有没有嫖娼的意图?”曹剑平的声音有些冲,“我没有。
但这种事,说不清楚。
越描越黑。”簪仙沉默了一会儿。
“你怕了?”
“不是怕。
是没必要。”曹剑平翻开摊在桌上的档案,看了一眼赵红梅那页,照片上的她比真人年轻一些,眼睛里有光,不是那种空洞的、没有焦距的光,而是真实的、活生生的光,是一个对未来还有期待的人才有的光。
他把档案翻过去,看下一页。
“簪仙,她会判多久?”
“卖淫,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五千。
她没有其他案底,不会判刑。
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介绍卖淫就得至少判5年了!”
曹剑平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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