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生带病入京,会试、殿试竟连捷,高中一甲第三名探花!
琼林宴上,少年得志,风光无限。
因其在济南破案显露的明察秋毫之能,吏部铨选,特授江南道监察御史,代天巡狩,纠劾百僚,澄清吏治。
圣眷优隆,赐尚方宝剑,有先斩后奏之权。
薛慕仙衣锦还乡,祭祖拜亲。
昔日清寒书生,今朝绯袍玉带,八面威风。
初时,他尚记寒窗志向,持身甚谨。
巡按江南,所到之处,明察暗访,着实参劾了几个贪酷害民、欺压良善的知府知县,查办了几桩地方豪强鱼肉乡里的积案,一时江南官场肃然,百姓称颂“薛青天再世”。
然权力如醇酒,最易醉人。
江南富庶,阿谀奉承之辈如过江之鲫。
官场应酬,酒色财气,渐渐迷了薛慕仙的眼。
昔日甘于清粥小菜的肠胃,如今非山珍海味不欢;昔日满足于布衣书斋的志趣,如今广蓄歌姬,迷恋丝竹;更兼地方官吏、豪商巨贾,为求庇护或脱罪,金银珠宝、古玩字画,流水般送入行辕。
薛慕仙初尚推拒,后则半推半就,终至来者不拒。
心中那点清明,渐被贪欲蒙蔽。
他为自己开解:“些许常例,官场积习,非我独创。”“取之有道,用之有度,无伤大雅。”“待我位极人臣,再行整顿不迟。”
第四回 陷泥淖贪酷施辣手 照顶心百魂现镜台
欲望之门一旦打开,便如洪水决堤。
薛慕仙愈发胆大妄为。
一日,苏州知府呈上一桩“谋财害主”案:富商赵员外家中失火,赵员外葬身火海,其年轻管家李义重伤被救,疑为李义谋财纵火。
人证物证似乎确凿,李义百口莫辩。
然薛慕仙私下却收到赵员外亲弟赵二爷的密信并三千两银票,信中言赵员外无子,按律家产当归其弟,恳请巡按大人速速定案,处决恶奴,以安亡灵。
薛慕仙见钱眼开,又觉案情“清晰”,便欲草草结案。
提审李义时,见其虽遍体鳞伤,目光却清澈倔强,连呼冤枉,言当夜火起时,他本已逃出,为救老爷又冲入火海,故被烧伤,绝非纵火。
薛慕仙心中一动,鬼使神差地,想起了箱底那面尘封的“鉴心镜”。
“何不一照?
若他真是凶手,斩之无愧;若真冤枉……哼,赵二爷的银子,岂能退回?”贪念与一丝残存的侥幸,压倒了对宝镜反噬的忌惮。
他屏退左右,取出铜镜,照向李义顶心。
镜中景象出乎意料:
李义忠心耿耿,赵员外待之如子侄。
当夜火起确系意外(烛台倾倒引燃帷幔),李义惊醒后,第一时间冲入赵员外卧房救人,奈何火势太猛,赵员外已被浓烟呛晕,李义拼死拖拽,自己亦被严重烧伤。
纵火者竟是赵二爷!
他觊觎兄长家产已久,买通赵府一名心腹小厮,于当夜潜入,故意打翻烛台,制造意外假象。
事后又贿赂仵作,篡改赵员外尸格(实为浓烟窒息),买通人证诬陷李义。
真相大白!
薛慕仙本该拍案而起,严惩真凶,还李义清白。
然而,那赵二爷的三千两银票在袖中灼灼发烫,他更想到若推翻此案,自己收受贿赂之事恐将败露!
一念之差,恶向胆边生!
薛慕仙狞笑一声,竟对李义道:“好个刁奴!
镜中分明显出你因贪图主母美色未遂,怀恨在心,故而纵火!
铁证如山,还敢狡辩!”他颠倒黑白,指镜为证,诬指镜中李义救主场景是其欲行不轨!
李义惊愕绝望,破口大骂:“狗官!
你颠倒黑白,必遭天谴!”薛慕仙恼羞成怒,竟滥用尚方宝剑,以“咆哮公堂、诅咒钦差”之罪,当场将李义杖毙于堂下!
可怜忠仆,含恨而亡。
此案一结,赵二爷如愿得产,又奉上五千两“谢仪”。
薛慕仙手握沾满忠仆鲜血的银子,心中也曾掠过一丝寒意,但旋即被更大的贪欲淹没。
自此,他彻底沉沦。
凡遇疑难案件或有人行贿,便祭出“鉴心镜”。
然其心术已邪,宝镜亦随之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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