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苏元日一拍大腿,“凡哥,你这么一说,我心就踏实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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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哎哎,你踏实了,我还没有闹踏实呢!”我说,“你还没具体展开来说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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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他说,“我们不经常开创意会吗?
很多时候的创意提出来,但却不太适合我们度假村,或者说在这个时候不太适合度假村。
可是,这些搁置下来的创意或者想法呢,却适合别的地方啊!
而这些搁置下来的想法和创意,也不算是属于机密的范畴吧?
我就寻思,类似这样的构思,是不是能一个比如我个人或者加上若男的个体工作室的名义来对外销售呢?
比如说有个景区或者有个地方,需要用一些投入不算太大但又很有构思想法的创意来真的建设起来,或者说是逐步建设起来。
我这个工作室呢,收取创意费用,提供建设建议和建设方,最后是运营管理思路也可以提供。
这些都是要收费的,而在我们这里呢,这些反而都是现成的,放在我们这里的命运,目前可能是搁置,日后难说,或者可以落实,或者就此湮灭。
既然这样,倒不如有选择性的利用起来?
而利用起来,用我们度假村的名义呢,其他项目却不一定买账,因为如果算是对手的话,方圆一两百公里的都不会是我们的客户。
我刚才给电话里说的人员不变动,这是真的;办公地址不变动,那不一定。
或者在银海湾其他地方找个地儿吧!
平时的工作和构思,还是在我们这里,度假村之内。
若有客人来了,就去办公场地咯!
这个工作室,或者类似公司的形式存在,表面上和我们公司没有任何关联,但和我们公司很相近,也有案例可以说度假村村里部分设施就是工作室的杰作。
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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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我说,“我们租用村委的二楼现在基本是就是丢空状态,要真成立这个工作室,制作一块牌子直接就挂上去不就行了?
那里还可以看到度假村的悬崖玻璃屋还有飞拉达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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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答应,其他股东呢?”苏元日问,“我能这样做,他们不会说我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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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什么?”我说,“其实我们度假村蹦来就像你这样的想法而组成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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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什么意思?”苏元日显然没有明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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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如果我们度假村是一个整体的话,那么税率就大幅提升了啊!
但是我将度假村拆分成好几个民宿的形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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