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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星际殖民?看我华夏全民封神 > 第10章 第五殿·阎罗王·包拯·叫唤大地狱

第10章 第五殿·阎罗王·包拯·叫唤大地狱(3/7)

那个人不是坏人,他是来收账的。

他催了我三次,我拿不出钱来。

第三次他来的时候,我正在杀猪。

我手里拿着刀,他冲我喊了一句‘你还不起你还开什么铺子’。

我就捅了他一刀。

我跑了几十年,我一直在想这件事。

我死了,我要认罪。

我……我想去该去的地方。”信纸的下角有一块深褐色的痕迹,像是被什么液体浸过又干了,不知道是血还是泪。

周景山看完,把信放回卷宗里,抬头看向包拯:“大人,这桩案子——他自己已经认了。

为什么还要再审?”包拯把案桌上那颗麦芽糖拿起来,剥开糯米纸,放进嘴里,含了一会儿,才开口:“因为他杀的那个人,没死。”他说得很慢,像是在等糖化了,“那个人被他捅了一刀,没捅到要害。

住院住了三个月,出院了。

后来他自己开了一家铺子,生意不错。

王顺不知道。

他以为他杀了人,躲了几十年,躲到自己死了。

到了本王这里,他说他要认罪。”

沈巍走过去拿起那封信,仔细看了一遍:“这封信是他自己写的?”包拯说:“他自己写的。

他写完就被鬼差带走了,本王留了他的卷。”沈巍沉默了片刻,把信放下:“他的罪不是杀人。

他的罪是‘逃了几十年,以为自己杀了人’。

他欠的不是命,是时间。”包拯把麦芽糖咽下去了:“所以本王不判他杀人。

本王判他——他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发往叫唤大地狱,三年。

三年里每天听一遍‘你没杀人’。

让他自己听见,信了,就出来。

信了之后,他才能去投胎。

不然他投了胎,下一辈子还会觉得自己欠了一条命。”

周景山放下第一本,拿起第二本。

封面写着一个名字:“张翠兰,告其夫赵大柱”。

翻开,里面是一份申诉状,字迹工整,像是请人代写的:“我丈夫赵大柱,生前屡次殴打我、辱骂我,将我赶出家门。

我死之后,他也死了。

到了第五殿,他声称‘夫妻争吵乃家务事,不涉罪业’。

请阎王大人明察。”申诉状后面附着一页纸,纸上有七八个手印——邻居的、村长的、接生婆的,都是按了手印证明张翠兰被打过。

那些手印深浅不一,有的很重,像是按下去的时候带着气愤。

有的一看就是老人家的,指纹都磨平了。

周景山看完,把卷宗放在案桌上:“大人,这桩案子,您怎么判?”包拯没有立刻回答,他把碟子里最后一块桂花糕拿起来,咬了一口,嚼完了,才说:“本王判他——进诛心小狱第七狱。

第七狱专审‘家暴’。”他顿了一下,“他以为打老婆是家务事,死前还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

到了第七狱,他会‘变成’他老婆。

被他打过几次,他就‘体验’几次。

体验完了,如果还不认——换第八狱。”

周景山问:“第八狱是什么?”包拯说:“第八狱,专审‘伪善者’。

面上大善人,背地里猪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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