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皆不解。
次日,周知县独坐后堂,命人请来一位老者。
此人姓陈,乃县衙老书吏,侍奉过五任知县。
周知县屏退左右,深揖一礼:“陈翁,下官有一事求教。”
陈老连道不敢。
周知县取出卷宗:“这是三年前一桩旧案,陈翁可记得?”
卷宗记载:药材商孙某,外出经商三年未归,其妻王氏报官寻夫。
三月后,有人在长江下游发现浮尸,面目模糊,但衣着、玉佩皆似孙某。
王氏认尸后,领回安葬。
未及半年,王氏改嫁绸缎商刘某,孙家产业也尽归刘氏。
“此案有何不妥?”陈老问。
“有三疑。”周知县道,“其一,孙某外出时值腊月,却穿春衫;其二,浮尸发现处距本县三百里,玉佩怎未被人剥去?
其三,本官查过,刘某在孙某‘死’前半载,已购下孙家邻宅。”
陈老沉吟:“大人是想翻案?
可王氏已嫁,尸骨早烂,从何查起?”
周知县微笑:“今日请陈翁来,是想问当年验尸的仵作,如今何在?”
“已还乡多年,住在七十里外陈家庄。”
“烦请陈翁陪下官走一趟。”
二人微服至陈家庄,寻到老仵作。
那老人已瞎了眼,听闻来意,沉默良久,忽道:“那尸首…不是淹死的。”
“哦?”
“老朽虽瞎,鼻子却灵。
那尸首无江河淤泥气,反有土腥味,是死后才被抛入江中。
且…颈部有细痕,似是铁丝勒毙。”
周知县眸光一闪:“当时为何不报?”
老仵作苦笑:“那时刘掌柜送来五十两银子……”
真相昭然若揭。
周知县当即回衙,发签拿人。
刘某、王氏到案,初时不招,周知县忽道:“带孙某上堂!”
但见后堂转出一人,麻衣草鞋,正是“已死”的孙某!
原来周知县三年前到任,便觉此案蹊跷,暗中寻访,得知江北有一行商似孙某,亲去查探,果是本人。
当年孙某归家,撞破奸情,被刘某用铁丝勒昏,以为已死,抛入荒井。
孙某半夜苏醒,爬出后心灰意冷,远走他乡。
周知县费尽周折,才劝他回来作证。
奸夫淫妇瘫软认罪。
百姓闻之,无不称奇。
最后一堂,周知县判了斩立决。
退堂后,孙某跪谢:“青天大老爷,为小人伸冤!”
周知县扶起他,却道:“本官有三句话问你。
第一,你外出三载,可曾捎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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