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dick1
《红楼梦》中开篇就讲,天地间有正邪二气,汇而入富贵之家,则有情痴情种。
这似乎指的是贾宝玉。
然而宝二爷此人,果真当得“情种”这个称呼么?
黛玉的情、晴雯的恨、袭人的怨、金钏的死,宝二爷那单薄的身子板,一个都背负不了。
爱红、吃红,不过是隐晦的说法;狼只消问你,他吃的红,在哪里?
此君的本质就无处可逃了。
至于主流红学家们所说的沦落为丐,遁入空门的结局,又何尝能比得了贾府复起后的撒手而去呢?
那才是真正的大彻大悟。
不管曹雪芹如何,贾宝玉是要感谢高鄂的。
否则,他就是一个“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标杆,何来“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盛景!
真正的情痴情种,温莎公爵可算得一个。
不过,狼私下里总是可怜他。
那位美国女士倘如真有温莎公爵待她那样的深情,满可以选择一个“女公爵”的头衔(就像卡米拉一样);为什么一定要当“王后”呢?
人的思想,真是让狼觉得莫名其妙。
而摇光,正好面临着温莎公爵一样的情况。
她对庆忌,可谓一心一意。
而庆忌对她,不单最初动机不纯,感情亦不纯。
女子在这个世上的悲哀就是,她没有选择权。
纵然是女权运动狂飙突进的时代,亦是如此。
你仔细看历史,每一次的妇女解放运动,最终都发展为性解放运动;而积极参加这一运动的女性,则成了自愿的玩物和牺牲品。
在运动结束后,她在哪里?
运气好的,在史书的角落里;运气不好的,在邻人的舌根里,在社会的白眼里。
当代女性,在相同的竞争压力、不相同的歧视以及传统的责任习俗面前,她毫无选择。
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这需要反复的思考。
狼对摇光的行为,其实颇有疑惑处。
她刚出场时,狼以为不过乌大小姐之于项少龙这样的花瓶。
不过当摇光对李寒的观感通过YD关的笔为狼所窥见后,她就开始变得有血有肉,变得夺狼心魄了。
可是,她爱上庆忌的过程,又是这么的迅速;原因,又是这么的滥俗。
狼不得不考虑,这究竟是作者对读者的必要交待,还是其中另有深意?
狼直接选择了后者。
没有理由。
实际上,狼不懂得女人。
作为儿子,作为弟弟,作为朋友所见到的女子,总是不完整的。
你可以气愤她的遭遇,可以叹息她的无缘,可以可怜她的忧愁;却很难了解她的幸福和迷狂。
这里,狼想以苏格兰的玛丽?
斯图亚特为例。
为手下大将强暴,已属匪夷所思;爱上强奸犯,更是天方夜谭;杀死对方的妻儿,阴谋政变灭掉自己的丈夫,真真是让人难以置信的奇闻。
是什么让一个笃信天主教的女王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
更何况,她单方面的付出远大于对方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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