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边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国徽高悬,金光肃穆。
审判长的法槌静静地躺在深褐色的桌面上,槌身被磨得发亮,像一面能照出人心的镜子。
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有记者,有法律系的学生,有城边区公安局的警察,也有几个头发花白的老人。
桃花岛基地的人几乎全来了,方敏坐在第一排,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警服,头发盘得一丝不苟,表情严肃。
曹剑平坐在她旁边,白小妹蹲在他肩上,九条尾巴轻轻摇曳,即使进了法院她也没有避讳。
林婉抱着曹念桃坐在他另一边,小丫头今天穿了一件淡粉色的连体衣,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小帽子,睁着黑葡萄一样的眼睛看着这个陌生的地方。
九命猫妖没有进审判庭,蹲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九条黑色的尾巴垂下来,血红色的瞳孔盯着那扇庄严的大门。
赵秀娥站在它旁边,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桶里是给曹剑平带的午饭。
“九命仙家,你为什么不进去?”赵秀娥低头看着它。
“本座不进去。
里面人多,本座烦。”
赵秀娥没有再问,也在台阶上站住了。
阳光照在她们身上。
法警把刘志远带了进来。
他没有穿白大褂,穿着一件灰色的看守所马甲,头发剃成了板寸,脸上几天没刮的胡茬青黑一片。
眼袋深得像两口干涸的井,嘴唇干裂起皮,整个人瘦了一大圈。
他被安排在第一被告席坐下,手腕上的手铐搁在桌面上,银白色的金属在灯光下泛着冷光。
他没有抬头看旁听席,一直低着头,目光盯着桌面。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
“城边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刘志远到庭。”
法槌的声音沉闷而悠长,在空旷的法庭里回荡。
旁听席安静下来,只有后排有人在咳嗽。
审判长左边和右边各坐着一位审判员,三个人表情肃穆。
公诉人站起来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刘志远,男,五十六岁,原桃花岛劳改基地副狱政科长。
在xxxx年xx月至案发期间,刘志远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犯人及家属贿赂共计人民币五百余万元,以及金条、金元宝、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若干,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剖开案情。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
“五百多万现金!”
“金条金元宝,珠宝首饰。”
有人小声议论,有人摇头,有人叹气。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
“肃静。”
“被告人刘志远,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刘志远低着头,沉默了很久。
“没有异议。”
声音沙哑,像很久没喝过水,听不出任何悔意,只是陈述。
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
那些钱、那些金条、那些照片、那些转账记录,每一样都能把他钉死。
他不认也得认。
认了也许还能少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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