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改毕,对李忠道:“你生前忠厚老实,本有六十寿数,只因你尽心侍主,从未懈怠,已增寿十年。
今又含冤而死,我再与你增寿二十年,放你还阳。
你回去之后,去县衙告状,自有清官为你做主。”李忠道:“小人已死,如何还阳?”城隍道:“你尸身在破庙中,尚未腐烂。
你回去之后,附在尸身上,便可复活。”李忠大喜,拜谢城隍,魂魄便出了地府。
却说李忠的尸身在破庙中躺了三日,庙中一个老和尚见他可怜,便用一张破席盖了,又点了一盏油灯,念了几卷经。
这一日清晨,老和尚正在殿前扫地,忽听庙中“哎呀”一声,唬了一跳,进去看时,只见李忠已坐了起来,揉着眼睛道:“好一场大梦!”老和尚唬得跌坐在地,道:“你……你是人是鬼?”李忠道:“老师父莫怕,我是人。
我死去三日,城隍老爷放我还阳了。”便将阴司之事说了一遍。
老和尚听了,连念“阿弥陀佛”,道:“善哉善哉,果有报应!”
李忠复活之后,便去江都县衙告状。
那江都知县姓包名文正,是包公的后裔,为人清正廉明,断案如神,人都叫他“小包公”。
接了李忠的状子,看了之后,拍案道:“岂有此理!
钱百万如此刻薄,天理难容!”便命衙役将钱百万、马氏传到堂上。
钱百万到了堂上,还嘴硬道:“李忠偷我家金镯子,被我赶出去,如今不知从哪里学了这套鬼话,来诬告小人。”包知县道:“你说他偷你金镯子,可有证据?”钱百万道:“金镯子是我娘子亲手从他手中夺回来的。”包知县便传马氏上堂。
马氏到了堂上,一口咬定李忠偷了金镯子。
包知县道:“那金镯子现在何处?”马氏道:“在家中箱子里锁着。”包知县便命衙役去取。
衙役取了金镯子来,包知县拿在手中细看,忽然笑道:“钱百万,你说这金镯子是马氏的,可这镯子内里刻着‘李门张氏’四个字,分明是李忠母亲之物。
你如何说是你家的?”原来李忠的母亲生前有一只金镯子,是祖传之物,李忠一直带在身边,后来被马氏偷了去,藏在自己箱中。
李忠走投无路时,曾在马氏面前提过此事,马氏做贼心虚,便想出一条毒计,先将金镯子藏于木箱中,再让李忠“发现”,然后反咬一口。
钱百万和马氏见事已败露,唬得面如土色,磕头如捣蒜。
包知县大怒,将钱百万打了四十大板,又命他将李忠四十年的工钱,连本带利算清,如数付给李忠。
又判钱百万强占李忠母亲金镯子,罚银百两。
钱百万哭丧着脸,只得一一照办。
李忠得了银子,便在城外买了几亩田,盖了两间瓦房,又娶了一个寡妇为妻,过起了安稳日子。
那寡妇姓赵,生得粗手大脚,却极勤快,又会疼人。
李忠活到八十岁,无疾而终。
临终之时,他对赵氏道:“我这一生,苦也吃了,福也享了。
城隍老爷说给我增寿二十年,果真灵验。
你今后若见人有难,能帮便帮一把,天理昭昭,报应不爽。”说罢,含笑而逝。
看官,你看这李忠,只因忠厚老实,便得城隍增寿;又因含冤而死,便得还阳报仇。
可见天理昭昭,鬼神有灵。
有诗为证:
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举意早先知。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话说那钱百万,自从输了官司,赔了银子,心中气闷不过,便日日在家喝酒骂人。
马氏劝他,他便连马氏也骂。
这一日,钱百万又喝醉了酒,去铺子里查账,见账房先生王先生正在打算盘。
钱百万醉眼朦胧,道:“王先生,这个月生意如何?”王先生道:“回老爷,这个月生意不好,亏了五十两银子。”钱百万一听“亏”字,登时火冒三丈,道:“亏了?
怎么会亏?
一定是你这老东西贪污了!”王先生道:“老爷明鉴,小的怎敢贪污?”钱百万不由分说,抓起算盘便砸,将王先生打得头破血流。
王先生负痛逃出,连夜写了状子,告到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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