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私契约里明明写了“三年内不得裁减原有工人”,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这才几天,一百二十人就没了,这不是违约是什么?
一百二十个被开除的工人联名,写了状纸,告到龙兴府尹。
龙兴府尹是个谨慎的人,他读了状纸,又读了转私契约,又读了新东家提供的开除记录,最后把三份文件摆在桌上,对着它们沉默了一盏茶的工夫,然后他发了一封电报至工部。
电报内容如下:
“查西都第三纺织厂转私后,新东家于七月二十九日裁减原有工人一百二十名,占全厂三成,显系违反转私契约中三年不得裁减原有工人之条款。
恳请工部彻查,以正视听,以安匠心。”
措辞有力,态度恳切,每一个字都踩在理上。
电报到了工部,沈端亲自查看。
他坐在值房里,把电报从头到尾读了两遍,然后放下,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九下。
他没有批示,因为他知道,这份电报没法批。
契约写的是“不得裁减原有工人”,而新东家的理由,是那些工人屡次违反工作规定,依规开除,并已给予赔偿。
谁也不能说新东家违反了不得裁减的条款,因为他确实没有裁减。
他把纺纱的调去搬运,把织布的调去打扫卫生,把修机器的调去洗锅炉,于是被调整的人无法胜任新岗位,屡次出错,违反规定,依规被开除。
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每一个环节都滴水不漏,每一道程序都经得起推敲。
这就是沈端不能批示的原因!
工部不能说新东家违反了契约,因为按照契约的字面意思,新东家确实没有违反。
契约只说不准裁减,没说不准调岗。
契约只说不准降薪,没说不准把津贴从标准月薪里摘出去。
这些都是契约没说的,而契约没说的,就等于不存在。
沈端放下电报,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是凉的。
他看了一眼茶碗,又看了一眼,然后把茶碗放回去。
他好像已经习惯了凉茶,或者说他习惯的不是凉茶,而是这种“明明知道怎么回事,却什么也做不了”的处境,凉茶只是这个处境的一个注脚。
与此同时,朱高燧的分神识看着那封电报沉入了工部的文书堆里。
沈端没有批示,意味着这封电报不会有回执发往龙兴府,也不会转发给新东家,它就这么停在值房的案头,被一份又一份新来的公文压住,从第一页压到第二页,从第二页压到第三页,直到某一天,变成压在底下的那一页,再也不会被人翻出来。
朱高燧想起了那晚在乾清宫,朱厚烽与他之间的对话。
“如果商人买了厂子,三年后照样裁人呢?”
“那就看你是否坚守自己定下的规矩。”
现在,规矩没守住。
不是朱厚烽没守住,而是朱厚烽还没来得及守。
规矩刚一落地,就被人从字缝里钻了过去。
像一场暴雨,雨还没停,地上的洞就已经被人挖好了。
这是契约的漏洞,也是制度的漏洞。
而漏洞这种东西,永远是被人利用的。
它不会自动消失,也不会自我修复,它只会安静地躺在那里,等着第一个发现它的人,然后被利用得干干净净。
就像一堵墙上有一道裂缝,第一个发现裂缝的人不会去补它,而是会试着把手伸进去,摸摸墙那边有什么。
摸到了,就再伸一只手进去。
两只手都在墙那边了,下一步就是把整个身体挤过去。
而墙那边的人,还在等墙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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