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从民国二十六年讲起。
北平,广和楼。
云书佩十七岁,是个借台唱戏的孤女。
师父死了,戏班散了,她带着一身本事和一把胡琴无处可去。
广和楼的赵老板听她唱了一折《牡丹亭》,拍着桌子说了一句“留下”。
每月三块大洋,管一顿饭,住后台的杂物间。
三块大洋不多,够吃饭,够买胭脂水粉,够活。
温戎川第一次来广和楼,是被朋友拉去的。
朋友说这里有个唱昆曲的姑娘,嗓子好,扮相好,整个北平城找不出第二个。
他不信,去看了一眼。
那一眼,就再也没走出来。
他坐在第三排中间,面前一碗盖碗茶,盖子是盖着的,没揭开。
他不喝茶,他就坐在那里,两只手搭在膝盖上,腰背挺得笔直。
云书佩出场的时候在台上看了他一眼,他正看着她,目光没有躲。
从那天起,他每天都来。
每天一块银元,每天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唱得真好、好听、还想听、明天唱什么。
她把纸条收了一沓,用红绳扎好,塞在枕头底下,银元没花,攒在梳妆台的抽屉里。
一个月后,他去了后台。
站在门口等她卸完妆,然后送她回去。
从广和楼到她住的地方,走路一刻钟。
他走在左边,她走在右边,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他不说话,她也不说。
走到巷口,他停下来,说“到了”,她说“嗯”,他说“早点睡”,她说“嗯”。
他转身走了,她站在巷口看着他的背影拐过弯,忽然想起来,她住的地方,他从来没有问过。
他从来没有问过,但他知道。
温戎川出身北平温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体面。
父亲早年在北洋政府做过事,退下来后置了几处房产,收租过日子。
他是长子,下面有一个庶出的弟弟,姨娘生的,比他小两岁。
他在饭桌上跟家里提起要娶一个唱戏的姑娘时,父亲把筷子拍在桌上,说了四个字:“丢人现眼。”
娘追到后院拉着他的手哭,说戏子门第低,娶了她在圈子里抬不起头。
他没有争辩,第二天出门,没有再回来。
他去广和楼找云书佩,只说了一个字:“走。”
她问他去哪,他说去哪都行。
她没有再问,把梳妆台上的东西一股脑扫进包袱里,跟他走了。
他们在城南一间小客栈住了下来。
老板娘姓周,麻利人,看他们俩一身雨水,二话不说烧了热水。
那几个月是他们最好的日子。
没有温家,没有戏台,只有一间不大的屋子。
她唱戏给他听,他给她念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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