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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古风故事集 > 第376章 名误记

第376章 名误记(3/4)

老身无以为报,这锦囊内衬中还有一件物事,你且看。”说着拆开锦囊夹层,取出一张泛黄的地契,竟是在嘉兴府城外三十亩水田的田契!

老妪道:“这是当年你父陈大人为防刘大报复,将重要契书托付我夫保管的。

后来我夫遇害,我不知底细,只缝在锦囊中。

如今该物归原主。”陈生接过地契,展开一看,果然是自家祖田,被刘大一伙强占多年,如今地契在手,便可收回。

他百感交集,扑通跪倒,向老妪磕了三个头。

归家后,陈生将前后事禀告母亲。

王氏听了,合掌念佛:“儿啊,那相士所言不差。

你若不改名,刘大在庙中见你名帖不合,未必敢认;你若不拾锦囊,地契如何复得?

可见一切皆有定数。”陈生默然,当夜便写了呈状,申请恢复旧名“琰”。

次日,他再往玄妙观寻那相士,却见布幡仍在,人已不见。

观中道人说:“那老先生昨日便走了,留了一封书信给公子。”陈生拆开,只见一幅素笺,上书四句偈语:

“琰本美玉,瑾亦良材。

名非囚心,心自为灾。

阎王非阎,金钏非财。

认得本来,莲花即开。”

陈生反复吟味,忽然大悟:自己多年来被“阎王”之号所困,动辄发怒,正是不识本真。

那金钏虽贵,若是贪心匿下,反成罪孽;归还之后,竟得地契。

可见得失之间,全在一念。

自此,他痛改前非,遇事平心静气,乡人再呼“陈阎王”,他笑而应之,不复嗔怒。

数月后,他依法收回祖田,雇人耕种,家道渐裕。

王员外闻其改过自新,又得田产,遂欣然定下婚期,于次年春月迎娶淑英过门。

洞房之夜,新娘淑英笑道:“官人,你如今还怕那‘阎王’之称么?”陈生亦笑:“娘子不知,阎王殿前有善恶簿,吾如今日日自省,便似记善簿一般,何惧之有?”夫妻谐和,琴瑟甚笃。

光阴荏苒,转瞬三年。

陈生发奋攻读,学业大进。

这年正值大比之年,他告别母亲与妻室,往南京应天府乡试。

临行前,夜梦神人告曰:“汝今名虽复旧,然心已更新。

科场之中,但记‘名实相符’四字,自然高中。”陈生醒来,心中安定。

入场后,他文思泉涌,挥笔而就。

然在策论中,他忽忆起相士之偈,遂洋洋洒洒,论及“名实之辨”,以自身经历为喻,劝上不以虚名取士,而以实务察人。

主考官见其文章醇厚,议论通达,又知他出身寒门,拾金不昧之事早已传遍吴中,遂取为经魁。

放榜之日,陈生名列第三,阖城轰动。

明年春闱,陈生又中进士,殿试二甲,授浙江严州府推官,掌刑名。

到任之后,他每审一案,必先问原被告名姓,复问其里籍、职业,甚至诨号绰称。

书吏不解,问其故。

陈公笑道:“名者,人之标识也。

然同名异实者多矣,昔我因一‘琰’字几丧命,今为官,岂可不细察?

且每闻一绰号,便可知此人平日为人,于断案大有裨益。”属吏皆服。

一日,严州城中有两商争一铺面,原告名“张瑾”,被告名“刘琰”。

二人同名异姓,各执己契,争执不下。

陈公细问,原来张瑾之契乃三年前所立,刘琰之契却是五年前所立,然实地勘察,铺面间数有异。

陈公命人丈量,竟发现张瑾多占了邻墙三尺。

张瑾诡辩:“我名‘瑾’,取美玉之象,岂会占人便宜?”陈公拍案道:“瑾虽美玉,若镶于盗匣,亦为赃物!

名字岂能代品行?”遂判张瑾退墙赔银,刘琰得直。

此事传开,百姓皆赞陈公断案如神,不惟听名,更察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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