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枪声响起,子弹正中猞猁的胸口!
它惨叫一声,从树上掉下来,摔在雪地里,溅起一片雪雾。
它挣扎了几下,想要站起来,可腿已经不听使唤了。
王谦走过去,又补了一枪。
猞猁不动了。
黑皮跑过来,看着地上的猞猁,眼睛都亮了:“好家伙,这么大!
比昨天那只还大!”
老林也走过来,蹲下身查看猞猁的皮毛。
“灰黄色,斑点清晰,底绒厚实,是上等货色。
这张皮子,少说也值三百块。”
王谦将猞猁扛在肩上,又捡起那只被咬死的兔子。
“走,回营地。”
回到营地,天已经快黑了。
王谦开始处理猞猁。
他先小心地剥下皮子,灰黄色的毛又密又软,斑点清晰,在火光下泛着光。
然后取出内脏,猞猁的肉不多,可也是好东西,炖着吃味道鲜美。
黑皮蹲在一旁,看着王谦处理猞猁,突然问:“谦哥,你说猞猁为啥要上树?
在地上跑不是更快吗?”
王谦想了想:“它跑累了,想上树歇歇。
再说,上了树,它觉得安全了,人就打不着它了。
可它没想到,上了树反而跑不了了。”
老林笑了:“这东西精是精,可有时候也犯傻。
它要是接着往前跑,咱们还真追不上。
可它偏偏上了树,这不是找死吗?”
王谦摇摇头:“不是它傻,是它太聪明了。
它觉得上了树就安全了,可它忘了,树再高,也高不过子弹。”
晚上,三个人围坐在火堆旁,吃着烤兔子肉,喝着热酒。
黑皮啃着骨头,含糊不清地说:“谦哥,明天还进山不?”
王谦想了想:“不进了。
打了两只猞猁,够了。
再打下去,这山里的猞猁就该绝种了。”
老林点点头:“谦儿说得对。
打猎不能赶尽杀绝,得留点种。
要不以后就没得打了。”
夜深了,黑皮和老林都睡了。
王谦却睡不着,他坐在火堆旁,翻开笔记本,把今天的经过记下来:
“猞猁上树,乃其本能。
以为居高临下,可避人害。
然不知树高有限,枪弹无眼。
故猎者遇猞猁上树,不必急,待其露出要害,一枪可毙。”
写到这里,他停了一下,又接着写:
“然猞猁之智,不可小觑。
若非走投无路,轻易不上树。
今日之得,实乃侥幸。
日后猎猞猁,仍当以智取,不可恃强。”
合上笔记本,王谦靠在岩壁上,望着火堆出神。
火光映在他脸上,一闪一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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