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篷外头的风,呜呜的,像狼嚎。
帐篷里头,一盏油灯,火苗被从门帘缝钻进来的风吹得东倒西歪,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牛皮帐壁上,晃来晃去。
霍去病盘腿坐在一张简陋的胡床上,面前摆着一张小几,几上一壶酒,两个碗,一碟酱牛肉,一碟腌萝卜。
他抓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碗,又给陈默倒了一碗。
酒液浑浊,是河西这边酿的浊酒,劲儿大,呛嗓子。
陈默坐在他对面,接过碗,没喝。
他看着霍去病那张被灯火照得忽明忽暗的脸,等着他开口。
霍去病端起碗,咕咚咕咚灌下去半碗,抹了抹嘴。
“老陈,”他开口,声音带着点酒气,“你说,这仗,该怎么打?”
陈默端起碗,抿了一口。
酒辣,呛得他嗓子一缩。
“你不是早就想好了?
直奔河西,先打休屠王,再收拾浑邪王。”
“那是大方向。”霍去病放下碗,手指在几上敲着,“我说的是细的。
怎么打?
从哪儿打?
打多狠?
打完怎么办?”
陈默看着他。
那张年轻的脸上,此刻没了平时的飞扬跋扈,只剩下一层沉思的、带着点烦躁的神情。
像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猛兽,想冲出去,又不知道笼门什么时候开。
“你想怎么打?”陈默反问。
霍去病抓起筷子,在几上比划。
“这儿,是休屠王的老营。
这儿,是浑邪王的地盘。
中间隔着这片戈壁,三百多里。
我的想法是,精骑先行,昼夜兼程,绕过浑邪王,直插休屠王老营。
打他个措手不及,先斩断河西匈奴的一条胳膊。
然后回头,再收拾浑邪王。”
他筷子戳在几上,笃笃响。
“快。
狠。
准。
等他们反应过来,休屠王的人头已经挂在我马脖子上了。”
陈默听着,没说话。
他看着几上那两根筷子戳出的路线,脑子里却在想别的事。
三百多里戈壁。
昼夜兼程。
精骑先行。
打过去,要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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