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妈说,她死之前那天晚上给她妈打过一个电话,电话里没说什么特别的,就是问了一句——‘妈,你还记得我小时候长什么样吗?
’她妈说当然记得,她就笑了,说我也记得,然后把电话挂了。”
我盯着这段话看了很久,又点开那张照片,放大到周小梅的脸。
她站在第三排正中间,红白条纹的毛衣,拘谨的笑容,疏离的眼神。
她在看镜头后面的某个东西。
她在看什么?
侯车厅的广播响了,我的那趟大巴开始检票。
我把照片保存到手机相册里,拖起行李箱往检票口走。
脑子里一直在想那张照片。
在想枕头下面只压着一张二十年前的小学合影是什么感觉。
在想一个人要从婚姻的围城里走出来,从五楼的窗户里走出来,她得绝望到什么程度。
上了车,我找到自己的座位,靠窗,旁边坐了一个中年男人,一坐下就开始打鼾。
大巴缓缓驶出客运站,窗外的城市街景逐渐变成郊区的水泥路和秃顶的山。
我把头靠在车窗上,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那张照片里周小梅的脸。
她的笑容在我脑海里反复出现,一遍比一遍清晰。
然后我注意到一个细节,一个我刚才在候车厅里忽略的、细思极恐的细节。
我把手机掏出来,打开那张照片,放大,再放大,把画面拖到第三排正中间的位置。
照片的像素不高,放大了之后有些模糊,但我还是看清了。
周小梅的手垂在身体两侧,规规矩矩的。
她的右手手腕上,赫然有一道黑色的印记。
不是阴影,不是照片的污渍,是一道横贯手腕的、细长的、颜色比皮肤深很多的痕迹。
那道痕迹的位置、方向、长度,恰好跟割腕留下的伤疤一模一样。
可是这张照片是二十年前拍的。
那时候周小梅九岁,上小学三年级。
她还没有嫁人,没有认识那个酗酒的丈夫,还没有经历那些让她有一天会站在五楼窗口往下看的绝望。
她那时候应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手腕上不该有任何伤痕。
我反反复复地看那道痕迹,怎么看都不像照片的污渍或者扫描的时候产生的瑕疵。
它的边缘很光滑,跟皮肤的纹理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就是一道愈合了很久的旧伤疤。
那就只剩下一种解释。
二十年后死在那个出租屋楼下的周小梅,她的伤痕,出现在了二十年前的照片里。
不是在她死后,而是在她还活着的时候,在一切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那道疤就已经在了。
我退出照片,打开跟刘芳的对话框,想问她知不知道周小梅手腕上有伤的事。
打了一行字,还没发出去,刘芳的消息先到了。
跟刚才一样,是一张照片加上一段文字。
照片拍的是一张作文纸,纸已经发黄了,上面是铅笔写的字,歪歪扭扭的,是小孩的笔迹。
作文的题目是——《十年后的我》。
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字迹。
因为那是我写的字。
我小时候写字有个毛病,总是把“我”字最后那一撇拖得很长,老师纠正了很多次都改不过来。
这篇作文是三年级下学期语文课上写的,当时班主任让我们每个人都写一篇,然后当众朗读。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