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端起碗,把剩下那半碗酒一口干了。
酒液顺着嘴角流下来,滴在衣襟上,他也不擦。
帐篷里静下来。
只有外面的风声,呜呜的,还有灯芯偶尔爆开的噼啪声。
过了很久,霍去病才开口。
“老陈,你说的这些,我都懂。
舅舅也常说。
可我就是……就是受不了。”
“受不了什么?”
“受不了慢。”霍去病抬起头,看着帐篷顶,“打仗,就是要快。
越快越好。
越快,敌人越反应不过来。
越快,咱们伤亡越小。
越快,战果越大。
你让我慢慢走,慢慢算,慢慢等粮草,我……我浑身难受。”
他攥紧拳头,指节泛白。
“你知道吗,上次打匈奴,我带八百骑,奔袭八百里,端了单于他爷爷的老营。
那一仗,从出发到打完,只用了四天。
四天!
砍了三千多颗脑袋,抓了几百个俘虏,自己只伤了几十个。
为什么?
因为快!
快到他们根本来不及反应!”
他越说越激动,声音都高了。
“可回到长安,舅舅说,你太冒险了。
陛下说,下次不可如此。
朝堂上那些人,说什么的都有。
什么‘轻敌冒进’,什么‘孤军深入’,什么‘万一失手,国失栋梁’。
我听着,心里那个憋屈!”
他一拳砸在小几上,几上的碗蹦起来,酒洒了一桌。
陈默看着他。
看着那张因为激动而涨红的脸,看着那双因为憋屈而发红的眼睛,看着那个浑身绷紧、像一张拉满的弓的年轻人。
他忽然想起史书上那些记载。
霍去病,一生六击匈奴,战无不胜,封狼居胥,却只活了二十三岁。
他死的时候,汉武帝悲痛欲绝,调遣边境五郡的铁甲军,从长安到茂陵,排成几十里长的队列,为他送葬。
可史书上也写了,霍去病“少而侍中,贵,不省士”。
他打仗,从来不问后勤,不管士卒饥饱。
他带的兵,常常饿着肚子追击敌人,常常在冰天雪地里露宿。
他的战功,是用最快的速度、最狠的打法换来的,也是用无数士卒的性命和苦难换来的。
陈默端起碗,喝了一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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