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第六天,她锁定了一个人。
小孙,二十五岁,研发部助理工程师。
他每天早上八点十分准时出现在门口,背着灰色双肩包,刷工牌的时候习惯用左手,右手插在裤兜里。
他在公司里的存在感很低,从不主动跟人打招呼,进了电梯就站到最里面的角落,视线落在自己的鞋尖上。
中午十二点零三分他独自去楼下的便利店买盒饭,在货架前面站很久,挑完之后排队结账,全程不跟任何人说话。
李春梅跟了他三天,看准了时间点。
第四天中午十二点零五分,小孙推开便利店的门,熟门熟路地走到冷柜前面,弯腰看那一排饭团的标签。
他左手搭在膝盖上,右手伸出去在几个口味之间来回点了两次,拿不定主意。
李春梅从他右侧走过来。
她换了一件白色的短羽绒服,头发扎成低马尾,化了淡妆,脸上那两个酒窝在便利店的日光灯底下浅浅地凹进去。
她的手指从货架上捏起一个金枪鱼饭团,放进小孙的购物篮里,指尖碰了一下塑料包装的边缘,发出细微的声响。
“金枪鱼的好吃。
我请你。”
小孙直起腰来,偏过头看她。
他的表情有一点茫然,嘴唇微微张开又合上,喉结上下动了一下。
“你……你是谁?”
李春梅把右手伸出去,手指并拢,掌心朝上:
“我叫林梅,新来的市场部实习生。
以后请多关照。”
小孙低头看着那只伸过来的手。
她的手指细长,指甲修剪得整齐,涂了一层透明的护甲油。
他犹豫了一秒,把自己的右手从裤兜里抽出来,握了上去。
她的手很凉,像刚在冷水里浸过,但指腹柔软。
他握着那只手的时间大约有五秒。
松开的时候他视线往上移了移,看着她帽檐底下露出的那双眼睛,说了一句:
“谢谢。”
声音比刚才稳了一些,但还是带着一点点结巴。
李春梅笑了,嘴角弯起来,那两个酒窝又出现了:
“不用谢。
以后想吃什么口味跟我说,我帮你挑。”
她说完转身往收银台走,步子轻快,经过货架拐角的时候侧了一下脸,余光扫到小孙还站在原地低头看自己那只右手。
她把视线收回来,从收银台旁边的架子上拿了一瓶茶饮料,排队结了账,推门出去。
门铃响了一声,她走进步行道上,脚步没有停顿,一直走到拐角才停下来,靠着墙呼出一口气。
那口气在冷空气里凝成一小团白雾,散了。
从那天便利店相遇之后,林梅开始频繁出现在小孙的生活里。
中午她在便利店门口的台阶上等他,手里握着两瓶茶饮料,看到他推门出来就递过去一瓶。
下班的时候她在公司对面的公交站台站着,像是在等车,但小孙走出来她就自然转过身,跟他并肩往地铁站的方向走。
周末她发消息问他要不要出去走走,语气随意的,像认识了很多年的老朋友,北海边的风从水面上吹过来,她裹着围巾走在他左侧,偶尔侧头看他一眼。
小孙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
他长得普通,穿衣服总是一个灰色的外套配深色裤子,说话的时候视线习惯往下落。
在公司里坐了一年半,同层楼的人有的连他全名都记不住,电梯里碰面了也只是点一下头就过去了。
林梅会在他说话的时候偏过头来看着他,会在他停顿的地方嗯一声示意她还在听,
会在他提到老家的时候多问两句细节,比如说你妈腿疼了多久了,看了什么医生。
她说她家里也有人在农村,说她也一个人在上京漂着,那种挤在地铁上看着车窗玻璃里自己倒影的滋味她懂。
有一天中午她带了一份便当来,用保温袋装着,打开盖子递给他。
里面是红烧排骨和青椒土豆丝,米饭上撒了一点黑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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