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跟爷爷说了夜里看到的事。
爷爷脸色骤变,扇了我一耳光:“谁让你去的!
你这个小讨债鬼,要是让他们看见你,你的魂就留在那儿了!”
他领着我去了庆和班住的仓库。
齐班主听说了,蹲下来,把我上下打量了一遍,松了口气:“还好,没被盯上。
这娃命硬。
不过,今晚他还得去一趟。”
爷爷急了:“还去?
他去了还回得来?”
齐班主摆摆手:“昨晚他闯进去了,按规矩,他得在台上给‘那边的人’唱一句,算是赔罪。
唱完了,这事才算完。
要不然,那些东西会来找他,觉得他白听了戏,欠了债。”
当天晚上,我穿上一件借来的戏服,脸上抹了几道白粉,被齐班主领上台。
台下还是坐满了人,还是那些熟悉的村里面孔,还是悬空的脚。
我两腿抖得站不住,张了张嘴,嗓音像踩了脖子的鸡。
“春——打——六——九——头——”
我喊了一嗓子,声音劈了。
台下那些人,齐刷刷地抬起头来看我,嘴角都弯成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弧度。
齐班主在旁边赶紧敲了两声锣,拉着我下台。
我腿一软,直接从台侧滚了下去,后脑勺磕在一块石头上,昏了过去。
醒来时,已经是第三天早上了。
我躺在家里的炕上,头上缠着白布。
爷爷坐在床边,眼睛红红的。
看见我醒了,又气又笑,骂了我两句“讨债鬼”,最后叹了口气,说:“这条小命,算是捡回来了。”
我后来才知道,那晚我昏过去之后,庆和班的人把我送回家,齐班主在戏台四周烧了七七四十九刀黄纸,又亲手杀了一只白公鸡,把鸡血绕着戏台淋了一圈。
他说,我那一嗓子,把“那些东西”逗乐了。
它们放了我一马。
从那以后,我再也敢没在三月三的晚上出过门。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
五年后,我十七岁,在县里上高中。
有一晚,学校组织看戏,是县剧团来演新排的戏。
我们全校学生搬着小板凳坐在操场上。
戏台搭得简易,灯光很亮,台下挤挤挨挨全是人头。
我坐得靠后,和几个同学挤在一起。
戏还没开演,四周闹哄哄的。
我无意间低头系鞋带,眼睛扫过脚下。
我的影子还在。
可坐我前面那两排的同学,他们的脚下干干净净的,没有影子。
我揉了揉眼睛,再看。
不是灯光的问题,其他排的人脚下都有影子,就那两排没有。
我数了数,大约十七八个人,穿得跟普通学生没两样,坐得端端正正,等着开戏。
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窜上来。
我缓缓直起身,想走,可腿不听使唤。
就在这时候,台上锣鼓响了,戏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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