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草原上的风带着刺骨的寒意。
那风不像中原的风,湿润、温和,带着泥土和花香。
草原的风是干的、烈的,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还裹挟着远处狼山的硝烟味,和牧场上牛羊粪便的腥臊气。
初春的草场还没完全返青,黄绿相间,一直铺展到天边,空旷得让人心慌。
明月在篷车里换上草原服饰——一件深蓝色的织锦长袍,边缘镶着雪白的貂毛,那是她母亲当年的嫁妆之一;腰间系着银饰腰带,每一片银饰上都刻着草原图腾;头上戴了顶狐皮帽,狐狸的眼睛是用黑曜石镶的,在晨光里幽幽发亮。
这是乌桓贵族的打扮,既能表明身份,又不会太招摇。
但更重要的是:这身衣服是草原的“语言”。
在草原上,衣着比话语更能表明立场——你穿中原官服,就是朝廷的使者;你穿草原服饰,就是草原的女儿。
今天,明月选择当草原的女儿。
哪怕这个女儿,可能要跟娘家人刀兵相见。
她对着车壁上挂的一面小铜镜整理衣冠。
镜子里的人,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眉眼,还是那个在草原上骑马射箭的小公主;陌生的是眼神,多了中原朝廷的沉稳,也多了十年风雨磨出的锐利。
十年前离开草原时,她发誓要回来。
现在回来了,却是以这种方式。
老胡策马来到车旁,脸色凝重:“尚书,探子回报,乌桓那边……情况不太对。”
“怎么说?”
“他们约定的见面地点,除了乌桓首领的人,还有几个生面孔。”老胡压低声音,“探子认得其中一个是阿保光的亲卫队长,叫巴图。”
明月的眼神一凛。
阿保光的亲卫队长出现在乌桓人的地盘,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看来乌桓人已经选了边。”她平静地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银饰,“也好,省得咱们再试探。”
“那咱们还去吗?”老胡问,“这明显是个陷阱。”
“去。”明月掀开车帘,阳光照在她脸上,草原的清晨干净得没有一丝杂质,“草原人最看不起胆小的人。
咱们要是现在退缩,别说乌桓,其他部落也会看不起咱们。”
她顿了顿,看向老胡:“不过,得做两手准备。
你带一半人手,在敖包三里外埋伏。
如果我一个时辰后还没出来,或者看到信号……”
“下官明白。”老胡咬牙,“就算拼了这条命,也要把尚书救出来。”
“不是拼命。”明月纠正,“是接应。
记住:如果真打起来,不要硬拼,放火烧他们的粮草辎重,制造混乱,然后趁乱撤走。
咱们的人,一个都不能少。”
老胡肃然:“是!”
商队继续前进。
草原的景色在晨光里舒展,草叶上还挂着露珠,远处有牧民的羊群像白云一样移动。
如果不是远处狼山那边隐约可见的军营轮廓,这该是个宁静的早晨。
敖包是草原上常见的石堆,上面插着各色彩旗,在风里猎猎作响。
明月到达时,已经有十几个人在那里等候。
为首的乌桓首领叫脱脱不花,四十多岁,身材魁梧,脸上有道狰狞的刀疤从眉骨一直延伸到下巴。
他穿着华贵的皮袍,腰间佩着一把镶宝石的弯刀——那是阿保光赏赐的,明月一眼就认出来了。
脱脱不花身旁站着几个人,其中就有巴图。
那汉子比脱脱不花还高半个头,像座铁塔,眼神像鹰一样锐利,从头到脚打量着明月一行人。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