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死抱着膝盖的手指虽然脏,但指甲修剪得极为整齐,手背白皙,没有冻疮,更没有常年干农活留下的粗糙老茧。
这不是农家女。
这是一户大户人家在破城之际,换上了粗使丫头的衣服,藏在水缸里躲过一劫的千金小姐。
女孩死死咬着下唇,咬出了血,连呼吸都屏住了。
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装满了极度的恐惧,直愣愣地盯着顾长平矛尖上的寒光。
她没有哭闹,甚至没有发抖。
这种超出年龄的克制,反而让顾长平多看了一眼。
脚步声响起。
王七提着刀走进了厨房。
老卒的目光在女孩身上扫过,浑浊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波澜。
“哪家大户的种,命挺硬。”王七的声音像砂纸一样粗糙,“这副细皮嫩肉的样,可惜太小了,不够剔一顿肉的。”
女孩听到这句话,瞳孔骤然收缩,身体终于控制不住地剧烈颤抖起来。
王七没有开玩笑。
在这个人相食的年月,落单的、没有反抗能力的活人,就是行走的肉票。
“拖油瓶。”王七收回目光,转身往外走,“明早之前冻不死,算她造化。
别管她。”
顾长平站在原地没动。
理智在疯狂叫嚣:王七是对的。
他们现在只有三斤粟米和几斤生马肉。
前路几百里,流贼、溃兵、饥民遍地。
带上一个毫无生存能力的七岁女孩,不仅要分出极其宝贵的口粮,还会严重拖慢逃亡的速度。
在遇到危险时,她连跑都跑不动。
把她留在这里,是最优解。
顾长平自认不是什么好人。
在卫所里,他能眼睁睁看着李寡妇被王七割喉而无动于衷;在荒野上,他能毫不犹豫地砸断赵虎的腿。
他的道德底线早就随着那半碗老鼠汤咽进了肚子里。
但他看着女孩那双眼睛。
那是一双还没有完全被乱世的死气和麻木填满的眼睛。
里面有恐惧,但也有极其强烈的求生欲。
顾长平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救她?
自己都得喝马血续命,哪来的资格当活菩萨。
但他给自己找了一个极其功利的借口:这女孩看气质非富即贵,能在这个年月养得这么精细,家里绝对不是普通的地主。
如果能把她带到南方,或许能换一笔极其丰厚的盘缠。
这是投资,是筹码。
绝对不是因为自己那点可笑的现代人底线。
顾长平放下长矛,从怀里摸出那个包着生马肉的破布包。
他用腰刀割下指甲盖大小的一块生肉。
肉上还带着血丝和筋膜,散发着浓烈的腥气。
他把那块生肉扔在女孩脚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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